提案內容須具體列出所需費用項目,提案總費用以補助金額之120%為上限(例如:50萬元組提案總金額不得超過60萬元,25萬元組提案總金額不得超過30萬,10萬組提案總金額不得超過12萬)。其他如固定支出或一般事務經費/人事費用 (例:職員及社工薪資、辦公地點水電房租,或團體執行業務所需軟硬體設備…等),及興建房舍或添增房地等不動產,恕不列入補助範圍。以上若列舉項目於提案中,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要求修改或退回提案取消其參加資格之權利。
範例:
總預算為109,000元,其中100,000元將申請本活動公益基金補助(約佔92%),餘款9,000元(佔8%)將由本會自行籌募。
計算方式 |
費用 |
兒童課後陪讀 - 課輔導師費用(200元×2小時×5天×40周) |
80,000 |
兒童課後陪讀 - 教材費用(100元×20人×2學期) |
4,000 |
寒假營隊 - 講師費用(800元×8小時×2梯次) |
12,800 |
寒假營隊 - 餐費(50元×20人×2餐×2梯次) |
4,000 |
寒假營隊 - 雜費(包括行政、文具、輔助教學器具、影印及手冊等)2,500元x2梯次 |
5,000 |
寒假營隊 - 材料費(80元×20人×2梯次) |
3,200 |
總計(元): 109,0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