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歷屆提案 -

兒少福利 北區
小聲音大力量─建構目睹家暴兒復原堡壘計畫
  • 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
總票數
4791
  • 提案編號
  • 1626
  • 獎項組別
  • 10萬元組
  • 提案分類
  • 兒少福利
  • 受惠對象
  • 12歲以上(含)青少年
  • 受惠人次
  • 200
提案內容:
(一)執行時間與地點: 1.執行時間: (1)10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(2)與北市、新北市尋找兩所國小合作,以就讀國小一至六年級之目睹家庭暴力兒童10人(名單由學校提供)為主要輔導對象,於學校內提供每週1次,1次1.5小時,為期9週之團體,共辦理2梯次。 (3)9次團體結束後,與團體成員之導師與輔導老師共10人進行1.5小時教師座談,共辦理2梯次。 2.執行地點:合作學校內場地 (二)執行內容: 1.兒童團體: (1)多元媒材運用:利用繪本、短片、繪畫、遊戲等媒材,協助兒童了解暴力本質,打破暴力是自己的錯、暴力是家庭秘密等迷思,覺察自我的情緒。 (2)討論分享:讓兒童在團體過程中,藉由討論、分享,發現不只自己面臨這樣的困境,也讓兒童有機會能訴說自己心情。 (3)形成安全計畫:學習如何建構自己的安全保護計畫,思考暴力發生後的求助管道。 2.教師座談會:一對一與兒童的導師、專輔老師、學校社工等討論兒童的目睹創傷、自我概念、人際互動議題,提供老師具體之建議,在班級內可以持續協助與支持目睹家暴兒童。
提案背景:
社會新聞每每出現目睹家暴兒童成年後因無法再忍受暴力而弒父、夫妻間暴力議題拿小孩威脅開瓦斯桶同歸於盡、甚至出現男子酒後與同居人激烈口角,竟憤而將僅10個月大的女兒丟進原本準備汆燙油麵的滾燙熱鍋,導致女嬰性命垂危……,都讓我們對於目睹家暴兒童所處的情境感到憂心與不捨。104年立法院三讀通過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修正案,將目睹兒少納入保護令的適用範圍,及明訂經評估有輔導需求的目睹兒少,地方政府應提供或轉介相關服務。

然而,家暴長期以來都被家庭視為不能對外吐露的秘密,目睹家暴兒童每天生活在暴力驚嚇的家庭環境中,但卻無法向家人表示自己的害怕及尋求協助,在學校更害怕被貼上標籤,無法向老師傾吐。「目睹家暴兒童復原堡壘計畫」就是看見這群孩子「不能說的痛」與「看不見的傷」,將輔導資源帶入校園,結合專業的輔導知識,讓複雜而多變的目睹家暴議題,能夠透過社政與教育單位的合作,為孩子創造一個校園的安全堡壘,雖然家裡充滿不安與恐懼,但至少有一個安全的校園生活,讓孩子的身心能獲得舒緩與復原的機會。
提案目標:
(一)情緒教育
透過情緒辨識與因應策略之教育課程內容,協助兒童學習覺察、辨識、表達和調節控制情緒能力。

(二)情緒支持
藉由團體支持性分享關係,鼓勵兒童分享個人和家庭經驗,協助兒童獲得情緒支持。

(三)暴力教育
視兒童特質與分享內容,適時進行暴力教育,幫助兒童釐清暴力認知、阻斷暴力學習和學習自我安全保護。

(四) 輔導銜接
透過教師座談會,與兒童在學校裡的導師、輔導老師、學校社工等人員進行回饋、討論,讓學校老師能立基於兒童團體裡的評估與處遇方向,繼續在學校提供目睹兒童滋潤性、支持性的輔導策略。
執行時程:
預計完成進度區間 預計完成內容
2017-01-01 ~ 2017-01-31 尋找學校進行合作。
2017-02-01 ~ 2017-02-28 兒童團體活動內容規劃,招募及篩選團體成員,確認校園目睹兒童之家庭概況及初步評估兒童身心狀況。
2017-03-01 ~ 2017-06-30 執行兒童團體與教師座談會。
規劃費用:
預計使用規劃 預計費用
材料費:40元*10人*10次*2梯=8,000元 8,000
點心費:10元*10人*10次*2梯=2,000元 2,000
偕同領導費:1,000元*10次*1.5時*2梯=30,000元(9次兒童團體次數,1為教師座談) 30,000
團體領導費:2,000元*10次*1.5時*2梯=60,000元(9次兒童團體次數,1次教師座談) 60,000
總計:100,000
預計效益:
(一)兒童部分:每次團體兒童10人,兒童團體進行9次,共辦理2梯,共180人次。1.80%以上的兒童認為參加完團體後,自己在情緒辨識及調節控制能力有提高。 2.80%以上的兒童認為自己在團體中,獲得情緒支持。 3.80%以上的兒童透過團體,能了解暴力不是自己的錯。 4.80%以上的兒童在團體後,能發展出一套屬於自己因應暴力的方式及自我安全保護計畫。 (二)老師部分:每次團體兒童之導師、輔導老師及相關學校輔導人員10人,2梯,共20人次。1.80%以上的老師回饋兒童參加完團體後,在班上的情緒辨識及調節控制能力有提高。 2.80%以上的老師同意經由團體後的教師座談會,能獲得具體協助支持兒童的方式。(三)綜合效益:兒童與老師受惠人數總計為 40人,受惠人次達200人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