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歷屆提案 -

身心障礙 雲林
智由智在 舞出自我活動計畫
  • 華聖啟能發展中心
總票數
662
  • 提案編號
  • 3178
  • 獎項組別
  • 社會福利-10萬元組
  • 提案分類
  • 身心障礙
  • 受惠對象
  • 智能障礙
  • 受惠人次
  • 2436
提案內容:
本方案預計於110年全年度,提供中心之智能障礙者每兩周一次,一次2小時為期11個月的團體休閒活動課程,並不定期提供「智由智在 舞出自我」社區表演活動,以達到增進心智障礙者人際關係與社會互動、提升其生活品質及認知功能。
活動內容與講師授課方式,主要以「音樂律動」為主,其教學方式關鍵在於「感覺」先於「理解」,重在聽覺、肢體、觸覺的刺激,而非抽象符號學習。藉由律動與即興創作,使服務對象貼近舞蹈世界。並因材施教認同個別差異,配合服務對象學習進度而調整活動內容。
提案背景:
華聖啟能發展中心為心智障礙者照護機構,中心提供智能障礙者參與各項個別訓練及團體活動。如生活自理、社區適應、作業活動以及技藝陶冶等,使得服務對象擁有多元、自主、參與社會的生活。另外配合服務對象能力、生活及休閒等需求,中心設有多功能活動室等設備,提供多元化訓練及休閒生活培養,使得智能障礙者獲得適切的服務。
舞蹈律動對於智能障礙者的身心發展有很大的效益,部分智能障礙者因口語能力受限,無法用言語表達內心感受。然而手舞足蹈是每個人天生的本能,即使是智能障礙者,仍有跳舞的天性,同時藉由舞蹈也可改進智障學生體適能與自我概念 (Bonnie, 1992)。舞蹈是能使服務對象直接運用肢體律動展現自我,不需要經過認知過程,就可以直接作用於情感上的工具,具有自我表達及情緒抒發的特性,不但能引發身體的知覺動作,也可以做為一種溝通的方式。參與舞蹈律動可以提升專注力、從學習中獲得成就感及展現自我,因此中心規劃「智由智在 舞出自我」活動計畫,聘請專業的舞蹈老師指導,提升服務對象學習專注力、生活品質及抒發情緒。
提案目標:
 一、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,第30條中提到確保身心障礙者有機會組織、發展及參與身心障礙者特殊之體育、康樂活動,並為此目的,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,鼓勵提供適當之指導、培訓及資源。
 二、透過以音樂旋律引導聽覺、肢體的發展,使心智障礙者擁有多重感官的刺激,提升肢體協調性及柔軟度,及參與多元課程之經驗。
 三、團體課程使用節奏旋律及肢體律動,增進身心障礙者的溝通、情緒抒發、人際關係互動技巧。
 四、增加智能障礙者表演與參加公益慈善活動之機會,提升心智障礙者成功經驗,並與形成與社區良性的互動,消除社會大眾對智能障礙者負面形象。
執行時程:
預計完成進度區間 預計完成內容
2021-01-01 ~ 2021-11-30 舞蹈課程共44次
規劃費用:
預計使用規劃 預計費用
服裝租借費550*44次(經費不足處由本會自籌) 24,200
講師費2000*44堂
(一個月上兩次課,每次兩堂課,每月共計四堂課。)
88,000
紅布條、郵資、文具、礦泉水等(自籌款) 6,000
總計:118,200
預計效益:
一、提供59名心智障礙者,舞蹈律動教學方式,透過以各式音樂引導智能障礙者聽覺、肢體的發展,使智能障礙者擁有多重感官的刺激達2596人次以上(59人*44堂課),更期望在促進社會化與溝通,發展認知能力以及穩定情緒方面能有正面之影響。
二、「舞出自我」計畫,使服務對象於110全年度有學習與表演之機會,並邀請家長/家屬觀摩與預計交流達100人次以上,以提升家庭支持性互動功能。
三、心智障礙者參與多元公益活動的表演,增加與社會大眾互動交流之機會,同時公開宣導關懷弱勢族群,預計宣導場次約5場以上。